English

莫使保单成“孤单”

2000-04-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曹茜)总有一些粗心人,买了保险一年或几年之后,保险公司就找不到他们了,失去主人的保单成了“孤儿保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京城各大保险公司都有为数不少的“孤儿保单”,仅中国人寿北京市宣武区支公司就有800份“孤儿保单”。

据了解,孤儿保单大多是因为保户住址搬迁、电话更改或粗心大意地将保单遗失,还有投保后不愿续保签单又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使保险公司与保户中断了联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此专门组织一支精干队伍来承担完成“孤儿保单”续期签单和收取保费任务,千方百计使“孤儿保单”最终不再孤单。

有关人士提醒市民:按照有关保险条款规定,未按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超过60天宽限期的,保单即告作废。如果“孤儿保单”的主人意在退保,也应该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会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后,退还已收部分或全部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的,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因此,投保市民都应留意,别让你的保单成为孤儿保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